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開始受理申請

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說明如下

()補助對象:設籍臺中市四個月以上,並通過認證且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之原住民。

 

()獎勵金核發標準如下:

1.中級:新台幣一千元。

2.中高級:新台幣五千元。

3.高級:新台幣一萬元。

4.優級:新台幣一萬三千元。

 

*同一等級,申請一次為限

 

()申請期限:

申請人應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112年度)寄發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之日起至112年度121日止,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本會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申請日前四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5、領據。

6112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影本。

 

*其他相關問題請聯繫承辦人:

文教福利組

高小姐04-22289111分機50110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20
  • 發布日期: 2023-0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