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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對象、標準

1.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設籍本市之國民。

2. 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亦未經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3.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一人時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4. 全家人口不動產合計未超過新臺幣七百五十萬元

補助金額

1. 列冊低收入戶及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7,759元。

2. 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3,879元。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印章

2.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 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證明、失蹤證明等

受理單位

戶籍地區公所

作業流程

 申請人檢附證件填申請表-區公所收件審核-區公所彙整造冊送社會局-社會局核算撥款-送郵局-撥入申請人帳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30
  • 發布日期: 2020-11-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