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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提前洩漏臨檢消息包庇賭場 北桃4警察二審最重仍判14年

收錢提前洩漏臨檢消息包庇賭場 北桃4警察二審最重仍判14年

2022-12-29 16:32 
 

時任台北市北投分局偵查隊偵查佐余松霖、長安派出所副所長莊慶福、勤務中心巡佐陳進發、桃園警察局桃園分局小隊長江福吉收受賄賂,提前洩漏臨檢訊息,包庇賭場業者免被查緝,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江14年、余7年2月、莊11年6月、陳2年徒刑,可上訴。

 

本案起因於陳進發多次暗中以「吹鼓吹」為暗號,透過白手套將警方查緝訊息洩漏給賭場業者,檢方2017年起訴陳進發等4名警察;陳進發2015年至2016年間共收受13次賄賂、共2萬7000元,洩漏警方擴大臨檢、路檢、掃蕩賭博查緝行動等消息給賭場業者。

 

江福吉擔任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小隊長期間,2015年至2016年間收受16萬元賄款,作為事先告知警方有無查緝行動消息的對價;莊慶福則收受19次賄賂、共計5萬6000元,多次洩漏警方行動的秘密消息。

 

另外,白手套私下探詢余松霖「有朋友在北投區大度路上大理石倉庫弄賭場,拜託我來跟你講一聲,不知道可以不可以」,並以一天5000元、一周最多2萬元作為對價,余同意後,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底事先洩露警方有無查緝賭場的消息,共收受3萬元賄款。

 

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江福吉14年、莊慶福11年6月、陳進發2年8月徒刑、余松霖8年,並各宣告褫奪公權2年至7年不等。

 

案件上訴,高院二審認為陳進發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規定,改判陳2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余松霖也被改判7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另外,關於莊慶福、江福吉部分,則維持一審判決,仍判江福吉14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莊慶福11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11
  • 發布日期: 2023-09-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