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如何申請合作社立案?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者,七人以上即可發起。所需具備文件:
1.申請書一式2份。
2.籌組計畫書。
3.發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式2份。
4.發起人名冊一式2份。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