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公寓大廈資訊宣導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請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加強本市建築物外牆磁磚安全管理一案

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應定期自主檢查建築物外牆磁磚有無再剝落之虞,如有立即危險應儘速施作臨時安全放護措施,並辦理修繕改善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另於施工過程中應加強注意建築物構造設備安全。
此外,為讓市民朋友快速瞭解外牆磁磚相關安全法令及修繕維護規定,市府也編訂「外牆飾面材安全Q&A手冊」,可洽都發局官網電子書查閱(https://goo.gl/Ev6JkF )或洽市府都市發展局索取。

法規宣導:
(一)《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5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起造人應負維護管理 責任;建築物外部、外牆飾材及其附屬構造物破損、污漬 、傾頹朽壞等嚴重影響市容觀瞻時,都發局得命所有權人 、管理人、使用人或起造人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完成者,都發局得代為改善,所需費用由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起造人或肇事行為人連帶負擔。」同條例第56條規定:「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經都發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得處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 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二)《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三)《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26
  • 發布日期: 2023-1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