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為公用及建設課重點業務介紹,如需查詢其他業務,請查業務職掌電洽該承辦人分機。
*辦理流程所定日數不包括補件時間,請留意。
*路燈損壞修理申請:路燈通報專線 0809-085119;民眾報修網址 (臺中市路燈維護系統):https://streetlight.taichung.gov.tw/citizen/
業務名稱 |
業務簡介 |
應備文件 |
辦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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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
辦理公寓大廈管理組織首次/變更報備事宜 |
1、申請報備書 2、申請報備檢查表 3、臺中市公寓大廈報備基本資料表 4、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5、區分所有權人名冊 6、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7、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簽到冊 8、代理出席會議委託書 9、規約 |
申請人備齊資料 *首次報備將核給「首次報備證明書」 *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因未達定額或未獲致決議,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另需檢備下列4文件: 1.未達定額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出席人員名冊(簽到簿)、委託書。 2.第1次、第2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開會通知或公告。 3.附件六之一:重新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成立公告。 4.附件六之二:重新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反對意見統計表。 |
休耕轉作申報 |
辦理休耕轉作申請 |
1、申請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申請人或受託人備齊文件至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 *補貼金收款帳戶須為申請人本人之帳戶。 *申報作業全國統一於每年1月辦理,請農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 *當年度已完成申報者,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未同時申報2次且申報地於臺中者,得依臺中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依規補辦。
*倘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為不同人,仍須出具「耕作協議書」(電腦產製即可,雙方用印)。 *倘為契作,尚須檢附契作合約書及契作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與農會契作無須檢附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
申請核發農業機械使用證及免營業稅油單 |
農業機械使用證及免營業稅油單之核發 |
1、農機出廠證明書(含農機名稱、廠牌、型號、本機及引擎號碼、馬力或c.c.數、使用油品等資訊) 2、購買農機原始憑證(統一發票) 3、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4、申請人之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 5、申請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系統須登錄戶號) 註:以上文件須為正本,承辦人審核無誤後影印1份備查,正本當場退還。 |
申請人或受託人備齊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辦。 |
受理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 |
受理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 |
一、以個人名義申請: (一)國民身分證。 (二)個人私章。 (三)申請書。 二、以公司行號名義申請: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公司大、小章。 (三)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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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於道路使用5日前送件(扣除例假日),一次申請臨時使用期限為3天。 *網路申請案件,如有退件一律以電子郵件通知。 *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自108年10月1日起施行,辦理臨時性工程佔用道路所需交管人員,應以向警察分局或轄區派出所申請義交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