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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業務介紹

本表為民政課重點業務介紹,如需查詢其他民政業務,請查業務職掌電洽該承辦人分機。


*辦理流程所定日數不包括補件時間,請留意。

*申請調解業務可由臺中市各區公所線上調解聲請服務系統(另開新視窗)進行線上申請

 

業務簡介

應備文件           

辦理流程

申請調解

(另開新視窗)

1、民事糾紛案件:
(債權債務、契約、婚姻、傷害賠償等案件)
2、刑事糾紛案件:
(妨害風化、婚姻、傷害及其他告訴乃論案件)

1、身分證
2、印章
3、交通事故現場圖等相關文件

備齊文件
-->向區公所櫃台申請
-->受理登記通知調解日期
-->進行調解
-->送法院核定
-->結案

法律諮詢

敦聘熱心服務之律師為本區民眾解答法律疑惑

身分證

每週一、三、五下午2點到5點,逕向三樓調解室申請諮詢服務,申請當日即可諮詢。

活動中心租用

本所活動中心提供民眾作為集會、文康之場所

*場次性短期使用:
1、申請表
2、應繳費用

*長期租用:
1、申請人及保證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立案證書影本及活動計劃書(以民間團體
名義申請者才附)
3、私章(申請人及保證人)
4、公司大小章(以公司名義申請者才帶)

備齊文件
-->向區公所櫃台申請
-->查詢申請時段是否已租借
*長期租借:訂立契約+繳費(使用費+保證金)
*短期租借:繳費(使用費+保證金)
-->告知留意開關門時間
-->結案

公用廣告張貼

受理民眾廣告單申請、代為張貼及清除工作

1、申請書
2、A4直式廣告單
3、張貼費用(現金,可使用悠遊卡)
*每一星期20元,最長可張貼三星期60元

民眾攜帶廣告單,親自至二樓廣告櫃台申請。

*受理「當期」張貼者,請於每週四下午4:30前申請
,逾期則於下期再張貼。

本區共17個廣告欄。

寺廟登記

為本區未立案寺廟宗教團體辦理立案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寺廟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寺廟登記概況表三份
4、法物清冊四份
5、信徒或執事名冊、願任同意書及證明文件各四份
6、組織或管理章程、信徒或執事會議記錄各四份
7、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四份
8、房屋使用執照
9、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10、寺廟建築物外觀及主祀神佛像照片
11、加入所屬教會證明文件(無免附)
12、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

備齊文件
-->向公所申請(請以正式公文申請)
-->本所初審
-->民政局複審
-->審核符合後核發寺廟登記證(約15日)

里鄰整編證明

公司因里鄰整編致登記地址異動而需出具異動證明者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委託人:委託書、委託人印章、身分證
(以公司名義申請者,請附公司大小章及負責人身分證)
2、房屋稅單或建物所有權狀或相關證明

備齊文件
-->向區公所櫃台申請
-->符合者當場發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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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0-16
  • 發布日期: 2019-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