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114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受理申請,臺中市政府受理提案時間截至114年5月31日止

一、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12月25日國署更字第113121252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補助作業本府因須辦理初審,受理申請提案時間截至114年5月31日止。
三、 「112年至115年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及相關資訊,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https://twur.cpami.gov.tw/zh)查詢。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土地建築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03
  • 發布日期: 2025-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