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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辦理114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臺中市弱勢族群就醫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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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辦理114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臺中市弱勢族群就醫補助計畫」,詳如說明與附件。

 

辦理期程:本(114)年1月1日起至本(114)年12月15日或計畫補助款用罄為止。

 

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且符合以下資格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認定經濟困難並開立證明者(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或街友、遊民安置證明等)。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恕不予以認定。

 

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 健保欠費:無力繳納健保費或積欠健保費者。
(二) 健保部分負擔:健保在保者,就醫時由醫療院所代為收取健保給付範圍之自付費用(包含急診、門診、住院)。
(三) 住院膳食費:住院期間健保不給付之膳食費用。
(四) 救護車費用:因緊急狀況就醫、院間轉診或強制就醫等費用(含隨車救護人員費用),每人每年6,000元為上限。
(五) 掛號費:健保不給付之門診、急診及住院掛號費用。
(六) 其他醫療自付費用(以健保給付範圍為限):無健保身分者就醫時,醫療院所依健保支付標準所收取之費用。

 

另外節省申請人郵寄費用,避免行政資源浪費,單次申請費用總額需達3,000元以上,若未達3,000元,將由本局累計金額至3,000或於經費用罄前辦理核銷事宜。


執行方式:申請補助者應於發生醫療行為之當(114)年度,填具申請表並檢具相關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亦可由健保署、醫療院所、區公所及衛生所代為轉送申請書),經本局審核通過後,核撥補助款項。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11
  • 發布日期: 2025-02-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