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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4月7日起受理報名

大專學生暑期工讀
大專學生暑期工讀

主旨:臺中市政府為提供設籍本市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請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

說明:   

一、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勞工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14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說明如下:

(報名期間:

1、一般身分學生:11447日至114411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447日至114418日。

(報名資格:

1、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父或母曾於11211日至11447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父或母曾於11211日至11447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3、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3()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已於114324日公告於勞工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三、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洽詢電話:04-2228911135600。」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24
  • 發布日期: 2025-03-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