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度泰雅族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第1次甄選 」

  • 目的:
  • 落實推動語發法所定原住民族語言保存、發展、使用及傳習等族語復振工作。
  • 落實語發法第8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積極於家庭、部落、工作場所、集會活動及公共場所推動使用原住民族語言,以營造原住民族語言使用環境。
  • 協助行政機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工作。
  • 報名資格:
  • 具有泰雅族「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或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 報名方式:
  • 即日起至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報名(郵寄者採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42041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文教福利組收【信封外及履歷表上請註明應徵泰雅族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職缺】,若有相關疑問請洽電:04-22289111#50118,黃小姐。

相關工作內容、甄選方式、工作地點、上班時間、薪資待遇、雇用期間及相關規定等請參閱簡章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外交事務,徵才資訊,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8-04
  • 發布日期: 2025-08-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