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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何謂檔案應用?

答:檔案開放應用係指依據檔案法第17條至第21條規定,民眾得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由受理機關提供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申請審核及回覆、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等事項。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4-07-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