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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小叮嚀~ 爆裂物處理

壹、前言

年關將屆,國內爆竹需求量正逐日增加,由於爆竹生產的利潤豐厚,在缺乏嚴格管制的情況下,爆竹生產業者多不顧工安風險,彼落此起、前仆後繼的投入加緊生產,致每屆年關時節,爆竹工廠爆炸事件頻傳。除了奪取人命,財物損失更是難以估計。

爆竹(火藥)爆炸,是因燃燒劑和助燃劑混合在一起,點火才爆炸。在黑色火藥裡,硫和碳粉是燃燒劑,硝石是助燃劑,三者都是細粉,以一定比例均勻混合在一起,引火才能瞬間燃燒造成爆炸。謹舉以下日常可能發生的案例,希望能提高大家對爆裂物的警覺心。

貳、案情概述

苗栗市新東街居民林OO於某年某月某日清晨發現停放門前的驕車上,有一個指明給他兒子的紙盒,他雖然懷疑盒子可能有詐,乃報警前來處理,但卻在沒有安全的防範下加以拆卸,紙盒隨即爆炸,林OO腹部受重創,在場兩名警員也被炸傷。三人送醫後,林OO傷勢嚴重,有生命危險。林OO為何拆開盒子引發爆炸,警方和林家的人各執一詞。林的家人指稱是警員叫林OO拆開盒子,警員則否認,並指稱是林OO自己忍不住好奇拆開的。

本案震出警民之間對處理爆炸物的缺乏警覺心,任令爆炸物在毫無安全隔離的狀況下引爆,這件可避免卻未能避免的意外,警方處理過程的輕忽與平時訓練不足,實難辭其咎。

參:評析

基本上,我們都應有此認知,即不論是民眾或者是未受炸彈處理專業訓練及配備的警察,處理發現不明爆裂物的罪重要觀念,就是不能擅自猜測或判斷爆炸物的真假,而應把所有不明爆裂物,視為真炸彈謹慎因應處理。

這主要是因為爆炸物的真假很難以肉眼從外觀上判明,有些爆炸物甚至以科學儀器檢視,也很難確定其內容,只有在最後爆破的時候,才能確定真假。任何人若企圖以觸動、搖動等方式,想判斷不明爆裂物的真假,就形同點火來判斷瓦斯是否漏氣一樣,乃極為危險不智的行為。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0-28
  • 發布日期: 2019-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