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廉政專區 > 安全維護宣導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面對「反社會性人格」肢體暴力的黃金定律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精神科醫師指出,所謂「變態狂」、「殺人魔」有些是具有犯罪學及心理學上所稱的「反社會性人格」;當遇到反社會性人格暴力行為時的黃金定律即是:不要顯得神情非常慌亂,要用嚴肅堅定的語氣說「手放下」或「坐下來」。
有反社會性人格的人,在心理上認為,自己可以藉由做一件駭人的大事,來擁有無法獲得的力量。當他們被問及「你的偶像是誰?」時,他們可能會回答「小說哈利波特裡的佛地魔」或「蓋達恐怖組織的賓拉登」。但並不是所有暴力行為者都有反社會性人格,形成反社會性人格心態的原因,有研究發現可能與基因有關,但並非都是基因所造成,舉例來說,如果被領養的小孩,原生父母有一方具有反社會性人格而領養父母沒有,則小孩長大後性情雖然會比較像原生父母,較不像領養父母,但後天環境對於反社會性人格,還是具有調整和改變的功能。
並非所有的暴力行為都是反社會性人格的表現,大多數的暴力行為是毒品或酒精使用後的反應;面對這一類型暴力行為的因應之道是:冷靜、觀察,並在腦中打轉如何化險為夷。毒品或酒精雖會讓人喪失理智,但也會讓人喪失手腳的協調精準度,所以暴力者在當下很容易失去平衡感甚至跌倒。但若無法判定是否為毒品或酒精使用後的反應,面對各種肢體暴力時的黃金定律就是:不要顯得神情非常慌亂,要用嚴肅堅定的語氣說:「手放下」或「坐下來」。暴力事件發生過後,害怕是一定會有的,焦慮也是正常的;此時若能尋求正常的傾訴管道,例如向心理醫師、輔導老師或親友求助,讓情緒達到紓解,擺脫鬱悶,就不會只是放粗話、撂狠話、說氣話。
要讓自己獲得更多的外在資源,採取更多的正當防衛,除可尋求心理諮商、醫療、教育系統外,亦需要與警政、司法系統密切結合。另外,對於自我認同感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或是已成年但自我認同不健全的人,常會以為使用逞凶鬥狠,就能產生力量,其實在面臨人生關卡時,化解的力量來自於智慧,並非來自於暴力。
【補充資料】反社會性人格有九種特徵,若符合以下九種特徵中之三項,即有反社會性人格之特質:(一)從 15 歲前就開始違反校規,或因犯法行為遭到逮捕;(二)用說謊、化名或詐欺等方式,讓自己獲益,或感到樂趣;(三)個性較為衝動,做事欠缺計畫;(四)性情易怒,常常訴諸暴力或鬥狠;(五)常常無視於他人安危;(六)欠缺責任感,常常無法善盡工作職責或維護信譽;(七)常被形容成無感、不會痛悔或自責;(八)在偷竊、傷害之後,通常採取合理化解釋的方式;(九)沒有幻覺、妄想或躁鬱症。

資料來源: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790&ListID=4194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0-28
  • 發布日期: 2019-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