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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1.要申請榮譽卡的志工服務年資必需要滿3年,且服務時數必需達300小時以上。符合的志工由運用單位到「本府社會局-志工服務中心-最新消息」網站下載、填寫申請清冊,並檢具一吋半身照片2張、服務紀錄冊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逕向本府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原臺中市所屬區域之單位請向本市第一區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地址:40461臺中市北區民權路400號1 樓、電話:04-22069500);原臺中縣所屬區域之單位請向本市第二區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地址:42059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電話:04-25273006)。 本府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製作完畢將通知運用單位親領,如無法親領者得付回郵由本府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寄回。
2.另外,必需注意的是,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是3年,期限屆滿後,依據志願服務法第20條暨暨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令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志工可以準備好上述的文件及原榮譽卡重新申請辦理;但是志工原申請之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可以再次重複計算。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