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4年度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公開遴選簡章
報名資格:
(一)公開遴選報名截止日前登錄執業一年以上之律師。
(二)事務所設於臺中市之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會員。
(三)足以勝任法律扶助服務工作。
(四)未依律師法受懲戒處分。
報名程序:
(一)方式:請備妥規定表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採購申訴審議科」(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張美智小姐收,洽詢電話22289111#23602)。
(二)繳交表件:(一律以A4格式印製)
1.113~114年度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申請表單1份(應據實填寫各欄位,本府法制局對於申請人之資格,可向相關機關查證)。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黏貼(請務必黏貼俾利查核律師證照),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請於照片背後填寫姓名並黏貼在遴選報名表單)。
(三)日期:112年9月18日起至112年10月2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
(四)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於報名截止日期前,請逕上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網站(網址:https://www.legal.taichung.gov.tw/最新消息)下載
遴選方式:原則上採書面審查,由本府法制局、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成立之遴選委員會,遴選出符合資格之候選人,提報本府核定後頒發聘書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