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業於114年9月24日公告委託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114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 諮詢業務
前開法律扶助事項,如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 人,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時,自 114年9月30日起,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 該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詳情可參閱
內政部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業於114年9月24日公告委託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114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 諮詢業務
前開法律扶助事項,如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 人,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時,自 114年9月30日起,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 該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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