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從事燃燒、融化…,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行為,違反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罰鍰。
「環保祭祀」不但可以減少因焚燒紙錢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也可避免火災等公安意外的發生,請大家不燒紙錢,將購買紙錢的費用改採環保公益「以功代金」的方式捐款幫助弱勢團體,也就是透過附件海報,用手機掃描QR-CODE隨手做公益,選擇「台中以功代金」,讓傳統焚燒紙錢所造成的空氣污染行為改為愛心捐款添福報且對環境友善的方式進行祭祀,讓大家共添福氣與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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