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9年9月30日府授社婦字第1090237852號函暨行政院秘書長109年9月26日院臺性平字第1090189192號函辦理。 二、有關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機關版、民眾版),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