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2.27 配合內政部民國109年2月18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42號令修正發布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修正本所「簡任第十職等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自109年2月20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