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旨揭函釋所載,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15條修正案業經國防部完成預告程序,近期內即將公布施行。修正條文增列役男屬「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育有未滿12歲之子女1名且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者」及「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中低收入戶者」,得申請提前退伍。二、另現行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區分「連續施訓(4個月)」及「二階段施訓(大一、大二暑假各2個月」方式,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均屬履行兵役義務之範疇,二階段施訓役男依條件規定申辦提前退伍並無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