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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民眾提供假資料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政府會如何處置?

答: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機關會停止社會扶助,並得以書面行政處分命其返還所領取的補助:
(1)提供不實資料。
(2)隱匿或拒絕提供主管機關所要求的資料。
(3)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社會救助法所定的社會救助措施。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法律權益,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