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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發生因求職而受騙的情形,市府如何協助?

1、針對求職詐騙以多元宣導、案例報導等方式防範求職者受騙為首要作為,並透過各種管道再三提醒民眾謹記「不繳款及購買產品、不將證件(身分證、存款簿、印章、提款卡及密碼等)交予他人、不隨便簽屬文件、不喝不明飲料、不從事非法工作」的「5不」原則。
2、另對不實徵才案件,除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條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不實之廣告或揭示」進行調查,並請委刊媒體提供刊登者資料,如發現明確違法事證,依同法第65條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3、民眾求職陷阱及相關勞動法令諮詢服務,本府設立求職陷阱專線(04)22289111轉35600,以及22289111轉35200勞動法令諮詢專線;並透過人民陳情、市長信箱、勞工局信箱等管道,受理民眾求職陷阱及勞動法令之相關問題。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法律權益,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