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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成立社區發展協會立案?

申請資格:發起人應設籍本市,並經區公所劃定之社區區域居民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並需三十人以上。所需具備文件:
1.申請書一式4份。
2.發起人名冊一式4份。
3.章程草案一式4份。
4.發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式2份。
5.籌組流程圖。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