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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七至十二歲兒童,是否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 之住院醫療費用?

有關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七至十二歲兒童資格,係針對申請療育訓練費資格。
民眾若欲申請住院醫療費用,尚須符合下列資格者:
1.符合領取臺中市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資格者。
2.符合領取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資格者。
3.符合領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九條規定,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
4.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
5.本府安置於立案之公私立兒童、少年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之兒童及少年。
6.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兒童及少年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之兒童及少年,(以上兩項需具領取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資格。)
7.其他經本府社工員訪視評估有必要補助之兒童及少年。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