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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臺中市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非婚生子女經認領後,其財稅如何計算?

若被生父認領其具監護之一方,得提出申請,惟共同監護或父母同戶籍【含同址分戶及共同生活戶】不得提出申請,其經認領後一年內,需認計另一方之財稅資料。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19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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