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 日起至屆滿36歲之 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申請出境,依本辦法及入出境相關法令辦理。因此19歲到36歲役齡內,尚未完成兵役義務的役男,如果想要出國的話,皆需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申請核准出境。
自106年1月1日起,役男申請短期觀光出境(4個月內返國)請出境前於1個月內至內政部役政署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因故無法申請者,請於上班時間內攜帶役男護照至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臨櫃辦理。
是否到達19歲徵兵及齡的男生,想要出國的話,都要先辦理申請出境手續?如何辦理?
自106年1月1日起,役男申請短期觀光出境(4個月內返國)請出境前於1個月內至內政部役政署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因故無法申請者,請於上班時間內攜帶役男護照至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臨櫃辦理。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4
- 發布日期: 2017-11-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