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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住宅處辦理「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繳交及核退作業」相關宣導

一、於113年7月30日起,旨揭公共基金繳交及核退作業調整為線上受理,原住宅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 .tw/業務項目/公寓大廈/公寓大廈公共基金核退申請】將配合修正。

二、上線後公共基金提繳、核退、及誤繳溢繳申請步驟:

(一)公共基金提繳:

1、請起造人(代辦人)至本處網站,點選公告內容之台中樂居管家網站進入公共基金提繳畫面。

2、輸入建造執照查詢並確認工程造價金額,於網站下載繳費單繳款,並完成繳款後即完成公共基金提繳。

(二)公共基金核退:

1、公共基金核退受理對象:尚未申請公共基金核退之社區,使用執照之申請係於93年1月2日以後,於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及依條例第57條規定點交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社區管理組織。

2、由社區管理組織至台中樂居管家網站註冊會員,點選公共基金核退線上申請,審查結果將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

(三)公共基金誤繳溢繳:

1、請申請人進入台中樂居管家網站,並點選公共基金溢繳/誤繳立即申辦。

2、線上檢附相關資料,審查結果將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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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29
  • 發布日期: 2024-07-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66